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为7.15 万元/人。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因其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
相应报酬。
(2)未在公司任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3)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绩效奖金与年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上述职工福利、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参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