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_公司公告_容大感光: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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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60,627股;

2、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5年6月18日;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16人;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642.3916万股的1.03%。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0.13元/股。

4、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9人,包括公司干

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卢北京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股东大会表决权。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

归属期归属安排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变动情况及差异说明

1、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有2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5万股调整为249万股。

2、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20.13元/股调整为16.71元/股,授予数量由249万股调整为

298.80万股。

3、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6.71元/股调整为13.85元/股,授予数量由298.80万股调整为358.56万股。

4、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2024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1)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为4,500.00万元,2024年度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100%。2024年度,公司干膜光刻胶销售额为7,406.16万元,超过目标值4,500.00万元,因此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可归属比例为100%。

(2)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为3,500.00万元,2024年度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100%;营业收入(A)小于目标值(Am)且大于或等于目标值(Am)的80%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A/Am*100%。2024年度,公司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销售额为3,336.05万元,低于目标值3,500.00万元,高于目标值的80%。因此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可归属比例为95.32%。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三个等级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90%、0%。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2024年度,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其余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

因上述事项,公司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人,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66.0627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1.505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2024-2026年公司干膜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设定为4,500.00万元、6,000.00万元及12,000.00万元,较2023年年化平均复合增长率达43%。 ①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激励对象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也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对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激励对象设置了如下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单位:万元1、根据《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确认表》。2024年度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实际营业收入为7,406.16万元,业绩完成度为164.58%,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2、根据《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结果确认表》。2024年度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 实际营业收入为3,336.05万元,业绩完成度为95.32%,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5.32%。
对应考核年度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3,500.00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4,500.00
第三个归属期2026年6,000.0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考核年度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A)A≥AmX=100%
80%*Am≤A<AmX=A/Am*100%
A<80%*AmX=0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2024-2026年公司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营业收入目标值分别设定为3,500.00万元、4,500.00万元及6,000.00万元,较2023年年化平均复合增长率达3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16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6月18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6人。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660,627股。

4、归属价格:13.8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职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第一期可归属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的股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干膜光刻胶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99.520056.592018.89%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9.04009.470716.04%
合计358.560066.062718.42%

注:

1、 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股票数量存在小数点(不足1

股),因无法办理不足一股的登记,且为避免办理归属的数量超过授予的数量,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取整;

2、 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6月1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60,627股。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10日出具了《深圳市容大感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558 号),审验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本次因股权激励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60,627.00元,由公司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6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6月6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367,572.00元。

截至2025年6月6日,公司已收到公司干膜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业务板块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6名激励对象出资的9,149,683.95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660,627.00元,其余合计人民币8,489,056.95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569,96939.530144,569,96939.4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1,136,97660.47660,627221,797,60360.54
总股本365,706,945100660,627366,367,572100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为2025年6月6日公司总股数,与验资报告基准日股份总数一致。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2、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14,547.43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147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366,367,572股摊薄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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