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2证券简称:安车检测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18日《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文)核准,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本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47,6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48,799,99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435,849.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1,364,140.96元。
截至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933,328.57元,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人民币36,854,207.32元,短期现金管理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65,227,400.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6,512,419.71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844,430,812.39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人民币36,854,207.32元、投资收益人民币65,227,4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车”)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设账户分别用于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和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主体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8940188000273033 | 本公司 | --- | 10,447,190.41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745874785270 | 本公司 | --- | 821,808.22 | 活期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15062816900016 | 本公司 | 1,131,567,990.00 | 180,855,545.30 | 活期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77172 | 本公司 | --- | 24,859,419.01 | 活期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3005397064 | 本公司 | --- | 39,528,456.77 | 活期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 | 本公司 | --- | 270,000,000.00 | 现金管理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 本公司 | --- | 420,000,000.00 | 定期(可随时支取)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3005396874 | 本公司 | --- |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8940188000273115 | 山东安车 | --- |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15987654321578 | 山东安车 | --- | --- | ---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05880100077270 | 山东安车 | --- | --- | --- |
合计 | 1,131,567,990.00 | 946,512,419.71 |
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131,567,990.00元(含发行费用1,179,245.27元),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975,396.23元可予以抵扣,待抵扣后相应款项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933,328.5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6,512,419.71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844,430,812.39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人民币36,854,207.32元、投资收益人民币65,227,4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收购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4,033.18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届时资金转出时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029.80万元,用于收购沂南县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南永安”)70%的股权、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阴锦程”)70%的股权、蒙阴县蒙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阴蒙城”)7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占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33%。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5,034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粤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粤检”)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深圳粤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检投资”)51%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对“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该项目当前在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合理的安排。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造成募集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
877.20万元,用于收购洛阳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安车”)、洛阳囤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囤安”)和洛阳市天之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天之星”)各51%的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7636%。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681万元,用于收购蚌埠安车机动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安车”)、蚌埠市道亨大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大雷”)、蚌埠市万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万顺”)、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泽宇”)和蚌埠市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众城”)各51%的股权。因蚌埠安车直接持有蚌埠市佳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蚌埠阳
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大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蚌埠市百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4家机动车检测站各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此4家机动车检测站各51%股权,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8156%。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1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315万元,用于收购广西车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车猫”)51%的股权。因广西车猫直接持有18家机动车检测站各100%股权,所以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此18家机动车检测站各51%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56%。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之终止及股权回购协议书》,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各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并由交易对方按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回购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3,136.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4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693.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592.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09%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是 | 98,016.41 | 76,423.66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收购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 | 否 | 15,120.00 | 15,120.00 | - | 11,825.71 | 78.21 | 不适用 | 业绩承诺期已结束 | 不适用 | 否 | |
3、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 是 | - | 2,555.00 | - | 1,916.25 | 75.00 | 不适用 | 173.89 | 不适用 | 否 | |
4、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 是 | - | 2,004.8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5、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 是 | - | 1,470.00 | - | 1,102.50 | 75.00 | 不适用 | 49.63 | 不适用 | 否 | |
6、投资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是 | - | 5,034.00 | - | 4,778.40 | 94.92 | 不适用 | -655.14 | 不适用 | 否 | |
7、投资洛阳偃师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是 | - | 877.20 | - | 512.04 | 58.37 | 不适用 | -20.79 | 不适用 | 否 | |
8、投资蚌埠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是 | - | 6,336.75 | - | 5,641.24 | 89.02 | 不适用 | 91.55 | 不适用 | 否 | |
9、投资广西车猫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是 | - | 3,315.00 | 99.45 | 2,917.20 | 88.00 | 不适用 | 275.63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13,136.41 | 113,136.41 | 99.45 | 28,693.34 | -85.2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近年来,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政策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对“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该项目当前在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合理的安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对“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近年来,受车检政策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对“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该项目当前在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合理的安排。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对“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公司持续受到两次机动车检测政策的叠加影响,目前大部分机动车使用年限在十年以内,按照政策要求十年内仅需检测一次,导致检测需求大幅减少。另外,2024年商务部等部门发布的《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旨在促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提高了老旧车辆淘汰率,进一步冲击了机动车检测业务,致使检测频次需求持续下降。公司对“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该项目当前在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合理的安排。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004.8万元,用于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2021年11月3日,蒙阴锦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完成工商变更日期距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较远,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依约对前两期付款的其他先决条件是否达成进行了充分地核实与确认,包括交易对方相关保证承诺的履行情况、目标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出现违约事件等。经核查发现,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蒙阴锦程业务受影响较大,根据《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蒙阴锦程不符合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目标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双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的议案》,2022年5月1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收购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出现募集资金节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收购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4,035.03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本次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是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政策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临沂正直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未完成业绩承诺,相关业绩承诺方向公司补偿业绩承诺款项所致。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除使用闲置的人民币2.70亿元用于短期现金管理外,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2,555.00 | - | 1,916.25 | 75.00 | 不适用 | 173.89 | 不适用 | 否 |
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 2,004.8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 1,470.00 | - | 1,102.50 | 75.00 | 不适用 | 49.63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5,034.00 | - | 4,778.40 | 94.92 | 不适用 | -655.14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洛阳偃师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877.20 | - | 512.04 | 58.37 | 不适用 | -20.79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蚌埠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6,336.75 | - | 5,641.24 | 89.02 | 不适用 | 91.55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广西车猫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3,315.00 | 99.45 | 2,917.20 | 88.00 | 不适用 | 275.63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1,592.75 | 99.45 | 16,867.63 | - | - | -85.23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029.80万元,用于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股权,即沂南永安70%的股权、蒙阴锦程70%的股权、蒙阴蒙城70%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的公告》(2021-060)。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5,034万元,用于收购深圳粤检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粤检投资51%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22-011)。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77.20万元,用于收购洛阳安车、洛阳囤安和洛阳天之星各51%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 |
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23-024)。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6,681万元,用于收购蚌埠安车、蚌埠大雷、蚌埠万顺、安徽泽宇、蚌埠众城各51%的股权;因蚌埠安车直接持有4家机动车检测站各100%股权,所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此4家机动车检测站各51%股权,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公告》(2023-030)。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3,315万元,用于收购广西车猫51%的股权,因广西车猫直接持股18家机动车检测站各100%股权,所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此18家机动车检测站各51%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1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议案》(2024-004)。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之终止及股权回购协议书》,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各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并由交易对方按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回购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24-06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2,004.8万元,用于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2021年11月3日,蒙阴锦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完成工商变更日期距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较远,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依约对前两期付款的其他先决条件是否达成进行了充分地核实与确认,包括交易对方相关保证承诺的履行情况、目标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出现违约事件等。经核查发现,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蒙阴锦程业务受影响较大,根据《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蒙阴锦程不符合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目标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双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的议案》,2022年5月1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