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4年度,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5次监事会,审议22项议案。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日期 | 召开议案 |
1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01.30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1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议案》 |
2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04.29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8.29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4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0.2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 |||
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1.19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2024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
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审批程序,认为: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的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