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_公司公告_安车检测: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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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与石家庄正禾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禾商业”,原名为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石家庄正宏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宏网络”,原名为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正禾商业、正宏网络追溯至最终持股的自然人股东殷志勇、李庆梅等人签署《关于〈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之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关于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之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约定的共管账户内的资金用途及权属情况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30,24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正禾商业、正宏网络持有的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正直”)70%的股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完毕原协议中约定向共管账户支付资金的义务,鉴于原协议约定共管账户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解除共管,为进一步明确共管账户内资金的用途及权属情况,公司拟与正禾商业、正宏网络等交易各方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

二、《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对于《购买资产协议》第3.1条第(6)款项下的交易价款,甲方已向共管账户支付完毕7,024万元。根据乙方及丙方提供的临沂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深圳常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文件,对于正直咨询认缴但尚未实缴的临沂基金出资部分,正直咨询不再承担实缴出资义务。鉴于此,各方同意,对于《购买资产协议》第3.1条第(6)款项下的交易价款,正直咨询无需履行临沂基金的后续出资义务,该部分资金由乙方自行支配。

(二)对于《购买资产协议》第3.1条第(7)款项下的约定,各方同意乙方无需继续履行第(a)款项下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义务,乙方有权自行判断是否继续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三)根据甲方、乙方与平安银行签署的《专项资金托管协议》约定,《购买资产协议》项下共管账户托管事项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各方一致同意在协议签署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解除对共管账户的共管权限。

(四)协议各方理解并在此确认,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各方于《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均已获充分履行,且各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五)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有效签署并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如各方因执行本补充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适用相关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执行。

三、《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正禾商业、正宏网络等交易各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并审慎作出的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明确共管账户内资金的用途及权属情况,董事会同意与正禾商业、正宏网络及正禾商业、正宏网络追溯至最终持股的自然人股东殷志勇、李庆梅等人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本次签署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造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签署《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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