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69证券简称:天能重工公告编号:
2025-064转债代码:
123071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情况根据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242,560.1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7,815,748.8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元。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3,541,232.9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5,521,714.45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710,620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9,894,859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及资金规划等因素,严格依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
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若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数量(1,022,710,62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19,894,859股)为基数,公司2025年半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028,157.61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