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星源先进材料产业园2栋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朱彼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4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1,434,64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
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17.639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6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945,15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4.6450%。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0,489,49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12.9941%。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945,15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4.64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6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945,15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4.6450%。
4、境外发行证券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的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42,902,0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0,845,04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12,057,038股。)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
1.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25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08%;反对4,853,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3%;弃权328,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762,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968%;反对4,853,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43%;弃权328,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084,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82%;反对4,81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97%;弃权53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94,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11%;反对4,813,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77%;弃权53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5,399,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22%;反对5,50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74%;弃权53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909,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972%;反对5,50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82%;弃权533,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6%。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030,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49%;反对4,84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16%;弃权563,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40,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27%;反对4,840,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6%;弃权563,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6,008,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52%;反对4,83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9%;弃权592,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1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960%;反对4,834,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26%;弃权592,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6,049,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31%;反对4,80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72%;弃权577,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55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637%;反对4,807,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80%;弃权577,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8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35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15%;反对1,88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51%;弃权70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35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15%;反对1,88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51%;弃权70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180,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1%;反对1,69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22%;弃权55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691,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18%;反对1,69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6%;弃权55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935,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40%;反对4,922,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69%;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446,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772%;反对4,922,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68%;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就H股股份发行制定于H股股份发行上市后生效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5,98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48%;反对4,876,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71%;弃权574,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494,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63%;反对4,876,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14%;弃权574,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2%。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8,94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22%;反对1,91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87%;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45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70%;反对1,917,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70%;弃权57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232,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反对1,62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1%;弃权57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74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875%;反对1,629,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6%;弃权572,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9%。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22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59%;反对1,62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17%;弃权584,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736,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68%;反对1,62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7%;弃权584,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0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152,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8%;反对1,68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1%;弃权597,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66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49%;反对1,68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8%;弃权597,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0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229,197,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32%;反对1,62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8%;弃权611,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70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87%;反对1,62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7%;弃权611,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6%。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