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审核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4710046号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审核说明
华兴专字[2025]24014710046号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401471001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星源材质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星源材质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星源材质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星源材质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星源材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