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5月26日,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6月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到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融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及业务开拓需要,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非自然年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洁先生在本议案决议有效期内决定以下事项: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可以对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作出适当调整,并有权确定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租赁、保理等,不限转贷次数)及担保事项等内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宜。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拟为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非自然年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融洁先生在上述决议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决定以下与担保有关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金融机构要求,在总担保额度内调剂各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调剂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方、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及期限等具体内容,并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6月2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