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110A008026号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理工光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理工光科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理工光科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 理工光科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理工光科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理工光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理工光科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经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74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7,310,8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429,18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0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号验资报告审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经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7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14,267,583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7,739,516.49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余额,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时 间 | 金额(元) |
2016年10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 | 194,74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27,310,820.00 |
2016年10月27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7,429,180.00 |
加: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 10,700,000.00 |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入 | 4,504,953.43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5,013,751.80 |
减:置换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 10,700,000.00 |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31,773,116.56 |
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0,397,293.9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260,000,000.00 |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260,000,000.00 |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12,696,000.00 |
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 719,000,000.00 |
加: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 719,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081,474.77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50,134.65 |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8,648,284.31 |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3,483,325.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余额94,905,058.77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时 间 | 金额(元) |
2022年3月4日募集资金总额 | 420,893,698.50 |
减:发行费用 | 7,739,516.49 |
2022年3月4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13,154,182.01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 6,199,387.25 |
减: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80,571,927.50 |
减: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2,960,423.07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17,786,353.68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400,000,000.00 |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200,000,000.00 |
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 320,000,000.00 |
加: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收回 | 320,000,0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8,034,865.01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 1,647,318.49 |
减: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8,936,646.46 |
减: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5,840,478.27 |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 20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 200,000,0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4,905,058.77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公司与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余额(元)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714902196510203 | 29,061,880.00 | 0.00 | 已注销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 100800120100027578 | 149,067,300.00 | 0.00 | 已注销 |
合计 | 178,129,180.00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余额(元)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714902196510601 | 136,127,900.00 | 71,504,744.46 | 活期 |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光谷未来城科技支行 | 15856000000000727 | 259,765,800.00 | 23,400,314.31 | 活期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005091000069769 | 17,750,482.01 | 0.00 | 转为一般户 |
合计 | 413,644,182.01 | 94,905,058.7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1月2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2年3月2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未来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协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作为一般银行账户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明细项目以及效益等情况详见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明细项目以及效益等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
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17.93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4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费用7,025,218.30元,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7,429,18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48,284.3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818,694.7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12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 | 否 | 149,067,300.00 | 149,067,300.00 | 8,648,284.31 | 140,421,400.87 | 94.20 | 2020.12.31 | 16,096,503.79 | 不适用 | 否 |
2.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日 | 否 | 18,361,880.00 | 18,361,880.00 | 20,397,293.90 | 111.08 | 2020.12.31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日小计 | 167,429,180.00 | 167,429,180.00 | 8,648,284.31 | 160,818,694.77 | 96.0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67,429,180.00 | 167,429,180.00 | 8,648,284.31 | 160,818,694.77 | 96.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募投项目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尚未达到预期产能。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工程方案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调整,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工程费用,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扣除待结算支付款项后,产生了1,269.60万元募集资金节余。 2024年12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待结算支付款基本支付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对应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销户前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金额348.33万元(主要系工程审计调整和存款利息收入)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3,154,182.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77,124.7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6,095,828.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 否 | 259,765,800.00 | 259,275,800.00 | 8,936,646.46 | 89,508,573.96 | 34.52 | 2026.12.31 | 不适用 | 否 | |
2.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136,127,900.00 | 136,127,900.00 | 5,840,478.27 | 18,800,901.34 | 13.81 | 2026.12.31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00.00 | 17,750,482.01 | 17,786,353.68 | 100.2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0,893,700.00 | 413,154,182.01 | 14,777,124.73 | 126,095,828.98 | 30.52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20,893,700.00 | 413,154,182.01 | 14,777,124.73 | 126,095,828.98 | 30.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外部经济环境、产业形势变动和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基于产能消化情况的考虑,公司较为审慎的进行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2024 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上述“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上述“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扣减发行承销费用724.95万元(含税)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775.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