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05451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上述审计报告、众华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众会字(2025)第05585号)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该事项的进展状况。监事会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并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要求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说明。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