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300551)_公司公告_古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3年12月2日(由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古鳌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由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价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确认无异议。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三)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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