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先生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68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684.46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3家,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
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9,193.4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曹磊,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会计师:李颖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严臻,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2家上市公司和8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4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和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负责人资质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