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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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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文琦超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8人,代表股份47,176,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180%。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71人,代表股份2,081,7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28%。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股份46,184,1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5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99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9%。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视频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3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701%;反对4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6%;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3,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261%;反对4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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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38%;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37,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701%;反对4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6%;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3,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261%;反对4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538%;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3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682%;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25%;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829%;反对4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058%;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4%。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6,725,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446%;反对4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49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1,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497%;反对44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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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62%;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36,7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682%;反对43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65%;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829%;反对4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970%;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1%。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31,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567%;反对43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33%;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6,7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6235%;反对43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9250%;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28,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516%;反对4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18%;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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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634,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082%;反对4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17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47%。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35,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0648%;反对4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93%;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060%;反对4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95%;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张皓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