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300540)_公司公告_蜀道装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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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鉴于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且存在未弥补亏损,并考虑到正处于转型期等因素,提出了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我们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均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榆神工业园区长天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天公司”)向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9,9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7月29日,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深冷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科创贷”授信额度事项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三年。2022年11月借款到期后,成都深冷科技有限公司偿还了该笔借款,公司对该借款提供的反担保事项履行完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9,900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23%。以上担保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2022年度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于 波)(侯水平)(方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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