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并对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经营实际,制订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上述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执行原则及标准
(一)公司董事
1、公司内部董事薪酬标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补贴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履职考核结果挂钩,并按照1倍基本年薪按月预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在考核后进行清算。
2、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8.57万元/年。同时履任经理层职务的董事,薪酬标准按照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二)公司监事
1、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津贴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履职考核结果挂钩,并按照1倍基本年薪按月预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在考核后进行清算。
2、在公司任职的职工监事按其所在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岗位薪酬,另领取津贴2000元/月,按月发放。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标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补贴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并按照1倍基本年薪按月预发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在考核后进行清算。
2、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政策和本公司规定的统一标准确定。
四、其他事宜
1、公司董事、监事因到达退休年龄、换届、改选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核定发放;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福利项目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辞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核定发放;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其他福利项目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3、本次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