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工业大道10号领湃科技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风华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75,194,013股,占公司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数的43.72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924,1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7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6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6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6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7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2,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8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2,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8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5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2,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8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5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2,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8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5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2,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8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5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2,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8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5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2,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280%;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45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187,4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46%;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26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87%。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九)通过累积投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谭爱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7,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5%。
2、选举周华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5,5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7%。
3、选举刘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6,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8%。
4、选举王春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5,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0%。
谭爱平先生、周华佗先生、刘志鹏先生、王春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通过累积投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雷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5,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0%。
2、选举匡琼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5,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9%。
3、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6,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6%。
雷振华先生、匡琼松先生、刘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通过累积投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彭美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6,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0%。
2、选举张颖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4,925,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6%。
彭美娟女士、张颖娟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渊恺、李颖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