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户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于5月14日注销了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可豁免履行审议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818.9312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1,893.12万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18,931,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367,200.00元(已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和尚未由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全部发行费),募集资金净额为804,564,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到位,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09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0年4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聘请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16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全域机动保障装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以及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国际营销平台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以及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庙山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以及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2020年5月14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以及除承销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2023年6月2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 557378233518 | 正常使用 |
2 | 国际营销平台网络建设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壁市支行 | 17695201040018552 | 正常使用 |
3 | 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38340188000203316 | 本次销户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庙山开发区支行 | 3202019329200111506 | 2022年已销户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4月27日,本次结项的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 承诺投资募集 资金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
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 | 13,694.81 | 13,824.66 (含利息收入) | 100.95% | 0.00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4月27日为截止日,出具了《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1-043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在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后开始启动专户销户工作,于5月14日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水域装卸快速保障技术装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