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300527)_公司公告_中船应急: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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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贾志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王小丰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贾志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贾志豪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1.电话:027-87970446

2.传真:027-87970222

3.邮箱:zfb@harzone.com.cn

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5号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

贾志豪先生简历

贾志豪,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注册管理会计师。贾志豪先生2008年2月至2019年11月历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资产部资本经营处业务员、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经营管理部公司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调研员(交流挂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资本运营处处长;2019年11月至2024年7月历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资本运营处处长、资产管理部资本运营处处长;2024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志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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