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及持有人意愿,董事会同意将本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由自行管理变更为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管理,本持股计划作为次级受益人认购受托人管理的集合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票,同时,本持股计划存续期由30个月延长至48个月。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就本次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航先生、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叶章明先生、郑升尉先生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本次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同意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修订)》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航先生、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叶章明先生、郑升尉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本次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同意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航先生、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叶章明先生、郑升尉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均由12.44元/股调整为12.26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叶章明先生、郑升尉先生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4年9月24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6名激励对象1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26元/股。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少华先生、肖勇先生、叶章明先生、郑升尉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