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的审核报告
东审会【2024】Z01-130号
委托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 一、 |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1-2 |
| 二、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3-5 |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的审核报告
东审会【2024】Z01-130号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软件”)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博思软件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博思软件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我们认为,博思软件编制的《关于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北京多啦财税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本审核报告仅供博思软件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