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_公司公告_海波重科: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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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的审议批准情况

2024年12月0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境内外股票601236红塔证券14,699,821.60公允价值计量0.00-531,016.600.0014,699,821.600.00-531,016.6014,168,805.00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601228广州港1,715,000.00公允价值计量0.00-20,188.420.001,715,000.000.00-20,188.421,694,811.58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合计16,414,821.60--0.00-551,205.020.0016,414,821.600.00-551,205.0215,863,616.58----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公司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证券投资未超出董事会审批的权限,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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