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300515)_公司公告_三德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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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0515 证券简称:三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754,5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993,350 股后的200,761,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做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200,761,150×3.00 ÷ 10 = 60,228,345.00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60,228,345.00 ÷ 205,754,500 ×10≈ 2.927194元(保留6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27194元/股(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754,5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993,350 股后的 200,761,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60,228,345.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做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4,993,35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4,993,35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754,5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993,350 股后的 200,761,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69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53陈开和
302*****977朱宇宙
402*****793周智勇
501*****916朱先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8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桐梓坡西路558号

咨询联系人:邓意欣

咨询电话:0731-89864008

咨询传真:0731-89864008

七、备查文件

1、《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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