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董事崔霞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友讯达”)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公司董事崔霞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3%),公司特定股东海南桦成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华诚盛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成盛达”)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2,650股(占公司总股本1.35%)。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达1%公告后崔霞女士已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崔霞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崔霞 | 集中竞价 | 2024/12/10 | 15.6585 | 1,132,000 | 0.5660% |
2024/12/11 | 15.5894 | 840,300 | 0.4202% | ||
2024/12/12 | 15.69 | 27,700 | 0.0139% | ||
大宗交易 | 2024/12/20 | 12.38 | 459,500 | 0.2298% | |
合计 | - | 2,459,500 | 1.2298%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有数量(股) | 总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有数量(股) | 总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崔霞 | 合计持有股份 | 9,838,000 | 9.61% | 7,378,500 | 3.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59,500 | 1.23%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78,500 | 3.69% | 7,378,500 | 3.69% |
注: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崔霞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特定股东桦成盛达减持计划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崔霞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