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_公司公告_恒实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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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4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钱苏晋先生和张小红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0.53%下降至9.56%,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实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钱苏晋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52,5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382%;张小红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01,4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931%。

公司近日收到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二人于2025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盘后定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03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钱苏晋先生、张小红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0.53%下降至9.56%,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的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钱苏晋、张小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8月1日
股票简称恒实科技股票代码300513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3,030,0000.97%
合 计3,030,0000.9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盘后定价交易)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3,016,00010.53%29,986,0009.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54,0002.63%5,224,0001.67%
有限售条件股份24,762,0007.89%24,762,0007.8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的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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