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_公司公告_恒实科技: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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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实科技: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实科技之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5,431.85万元;我们实施了检查、询问、函证等程序,仍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管理层就该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的充分性做出判断,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金额提出调整建议。”

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恒实科技存在尚未签署合同便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形,但并未建立有效的此类项目的风险评估及应对管控措施,业务及合同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2023年4月3日公告,恒实科技在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由董事长、总经理钱苏晋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恒实科技尚未完成财务负责人聘任的相关工作。

2、恒实科技之子公司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邮电)合同资产管理存在缺陷,未能保持催收、对账等全过程管理及完整记录。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辽宁邮电已颁布《项目回款管理办法》和《2024年欠款清缴和回

款催收专项工作通知[001号]》,加强了催款工作。”

三、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结合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如下改善措施: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独立董事的监督指导下,公司财务部已协同辽宁邮电财务团队对合同资产进行专项梳理,辽宁邮电已颁布《项目回款管理办法》和《2024年欠款清缴和回款催收专项工作通知[001号]》,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合同资产精细化管理、对账和催款等相关工作。

(二)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改善措施:

1、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已从制度完善、流程管控、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尚未签署合同便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形,建立相关事项的分级管理制度和风控措施。

2、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已确定财务负责人拟任人选,目前尚处于试用期,公司已从责任划分、制度完善等方面落实整改。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

3、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在独立董事的监督指导下,公司财务部已协同辽宁邮电财务团队对合同资产进行专项梳理,辽宁邮电已颁布《项目回款管理办法》和《2024年欠款清缴和回款催收专项工作通知[001号]》,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合同资产精细化管理、对账和催款等相关工作。

公司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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