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_公司公告_中亚股份: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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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5年5月15日,本公司与公司董事、总裁史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拟向史正承租其位于成都、西安的房屋作为公司客服及售后服务人员宿舍,年租金分别为3万元和5万元,租赁期限均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8年5月14日。

2、史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兼总裁,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史正承租房屋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议案》,关联董事史中伟、徐满花、史正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史正,身份证号码3301051978****061X,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兼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史正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址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127.22成都市金牛区蜀道街29号艺家小区1-5幢1101室
2156.03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39号就掌灯小区5幢1单元10602室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承租上述房屋的租金参考了周边房产的平均租赁价格水平,租金经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都《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甲方):史正

承租方(乙方):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道街29号1-5幢1101室 、建筑面积为127.22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租用期限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8年5月14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一年一付。

3、租用房屋用途

乙方客服及售后服务人员宿舍。

4、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并自乙方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西安《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甲方):史正承租方(乙方):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租赁标的及期限

甲方将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39号5幢1单元10602室 、建筑面积为

156.03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租用期限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8年5月14日。

2、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年租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一年一付。

3、租用房屋用途

乙方客服及售后服务人员宿舍。

4、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并自乙方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解决公司客服及售后服务人员的住宿问题,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人史正(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5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关联租赁史正向关联人承租房屋2.96
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出租房屋1.26
杭州新鲜部落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出租房屋1.26
关联销售杭州新鲜部落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乳品、饮料0.02
小计5.50

注:均为不含税金额。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租金参考了周边房产的平均租赁价格水平,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解决公司客服及售后服务人员的住宿问题,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租金参考了周边房产的平均租赁价格水平,不存在定价不公允、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解决公司客服及售后服务人员的住宿问题,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屋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5、史正与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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