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3规定,于2023年4月27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并于2023年5月29日、6月29日、7月31日、8月30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8日、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8日、4月8日、5月8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
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7月31
日、2025年2月6日、3月13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告编号:2024-079)、(公告编号:2025-011)、(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3条规定,于2024年4月26日、6月19日、9月10日、2025年3月28日、5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告编号:2024-068)、(公告编号:2024-088)、(公告编号:2025-036)、(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7月8日、8月8日、9月9日、10月10日、11月9日、12月12日、2025年1月13日、2月14日、3月13日、4月14日、5月14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4-09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4-100)、《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5-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部分案件尚在开庭审理程序之中,尚未出具终局的有效裁决,部分已结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法律文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6月12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一)名家汇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 |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日期 | 诉讼、仲裁机构 | 案由(诉讼、仲裁原因或依据)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请求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
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4/7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2,651,616.00 | 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488000元及违约金1163616元。 | 一审判决已生效 | 2025/5/22 一审判决:震有公司支付货款1239500元及违约金。 |
(二)名家汇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 |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受理或收到应诉通知日期 | 诉讼、仲裁机构 | 案由(诉讼、仲裁原因或依据)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请求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
江苏禧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5/30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4,195,571.65 |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货款4195571.65元及违约金。 | 二审已判决 | 2025/5/20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4/12/30 一审判决书:名家汇支付货款2424834.1元及违约金。 |
佛山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10/28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857,247.46 |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工程款857247.46元及利息。 | 二审已判决 | 2025/5/16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5/1/20 一审判决:名家汇支付工程款857247.46元及利息。 |
王蒙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12/26 |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劳动争议 | ¥440,652.40 | 请求裁决:名家汇支付工资 51893.1元、绩效工资13759.8元、证书补贴 | 二审已受理,将书面审理 | 2025/4/10 一审判决:名家汇支付工资11639.66元、绩效工资差额9679.8元、被迫解 |
140000元、未休假工资49586.21元、经济补偿金134812.5元、提成奖金41182.4元、人才房押金4418.39元、支付律师费5000元。 | 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33793.03元、职称补贴133096元、人才房押金3574.71元、代理费5000元。 2024/3/11 仲裁裁决书:名家汇支付工资11639.66元、绩效工资差额9679.8元、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3793.03元、未休假工资差额22965.24元、职称补贴133096元、人才房押金3574.71元、代理费4030.32元。 | |||||||
江苏禧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5/30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买卖合同纠纷 | ¥4,195,571.65 |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货款4195571.65元及违约金。 | 二审已判决 | 2025/5/20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4/12/30 一审判决书:名家汇支付货款2424834.1元及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