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_公司公告_昊志机电: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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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5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除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0,首次授予限制性股权的第一个归属期全部不能归属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94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9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215.3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以下无正文)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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