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5-29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14:15在总部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6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少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灵活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存在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融资渠道顺畅、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各项内容,具体如下:
(一)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二)债券期限及品种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还本付息方式
(四)发行方式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七)担保方式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九)偿债保障措施
(十)本决议的有效期
(十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逐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前述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700万元闲置的
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下属116家全资子公司和46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经过审慎研究后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和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及温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十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