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_公司公告_温氏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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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71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

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股数341.73万股,占本次持股计划总股数的3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持有人实际解锁股数为245.994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持股

计划相关的议案,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或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主任级及以上干部;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业务人才和专业人才;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0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本次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1,139.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7%(由于温氏转债处于转股期,前述总股本指2023年2月16日总股本),本次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0.15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1,561.865万元。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3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139.1万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第一个锁定期期限届满

本次持股计划授予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30%、40%。

2023年4月17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4月16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依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为2023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2年增长20%,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75亿元。

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于100%

的,相应解锁期内持有人经个人考核后应享有的当期解锁收益合计不超过当期解锁收益(如有)的80%,其余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80%的,相应解锁期内当期解锁收益(如有)全部归公司所有。

上述“畜禽产品”具体指公司销售的肉猪(含毛猪和鲜品)、肉鸡(含毛鸡、鲜品和熟食)、肉鸭(含毛鸭和鲜品),其中鲜品和熟食均折成宰前重量计算,折算公式为:鲜品宰前重量=鲜品销售重量/折算率。其中,鲜品猪的折算率为81%,鲜品鸡(鸭)的折算率为78%;熟食宰前重量=熟食销售重量/折算率,折算率为72%。

经计算,公司2022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915,742.24万斤,2023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为1,173,687.02万斤,2023年度畜禽产品总销售重量比2022年增长28.17%,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100%,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2、个人业绩考核条件

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对持有人的年度工作情况和绩效结果进行评分,董事会依照考核结果调整个人收益分配享有比例。具体详见下表:

考核结果(S)达标不达标
S≧9595>S≧9090>S≧8585>S≧8080>S≧7575>S≧7070>S≧6565>S≧60S<60
评价标准ABCDEFGHI不合格
个人考核分配系数(Y)100%90%80%70%60%50%40%30%0

根据公司对个人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如下:

评价标准个人考核分配系数人数(人)实际解锁股数(股)
B902237,600
C803129,840
D70132,085,300
E6027,200
合计/202,459,940

3、收益分配

董事会依照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收益分配。具体详见下表:

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业绩完成度≥80%)①变现金额<原始出资额:按份额比例分配; ②变现金额≥原始出资额:先按原份额比例返还个人原始出资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次,收益部分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参与收益分配的份额进行分配,未参与收益分配的份额所对应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 (业绩完成度<80%)①变现金额<原始出资额:按份额比例分配; ②变现金额≥原始出资额:先返还个人原始出资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余归公司所有。

注:

(1)公司业绩达标,按如下方案进行收益分配:

1)如变现金额小于本次出售的标的股票对应的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以变现金额为限按持有人持有本次持股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若变现金额大于或等于本次出售的标的股票对应的持有人原始出资额,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步:以变现金额为限按持有人持有本次持股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单个持有人本步骤分配的资金上限为其本次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的原始出资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步:如第一步分配完成仍有剩余(即本次持股计划当期解锁收益),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参与收益分配的份额进行分配,未参与收益分配的份额所对应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假设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100%的,某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量为N,当期个人考核分配系数为Y,则该持有人第二步的收益分配M为:

M=本次持股计划当期解锁收益×

N×Y∑N

假设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80%且小于100%的,某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量为N,当期个人考核分配系数为Y,则该持有人第二步的收益分配M为:

M=本次持股计划当期解锁收益×80%×

N×Y∑N

(2)公司业绩不达标,按如下方案进行收益分配:

1)如变现金额小于本次出售的标的股票对应的持有人原始出资额,以变现金额为限按持有人持有本次持股计划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若变现金额大于或等于本次出售的标的股票对应的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则以变现金额为限按持有人持有本次持股计划份额

比例进行分配,单个持有人本步骤分配的资金上限为本次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的原始出资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分配完成有剩余的,剩余变现金额归公司。

三、本次解锁的具体情况

(一)解锁数量:341.73万股

(二)持有人实际解锁股数:245.994万股

(三)解锁人数:20人

(四)人员名单及解锁情况

序号持有人职务认购份额 (万份)认购份额对应股数 (万股)实际解锁股数(万股)占已认购股数的比例
1温志芬董事长2009.719841.5821.00%
2温鹏程董事1710.275168.535.38521.00%
3梁志雄副董事长1167.2511524.1521.00%
4严居然董事862.758517.8521.00%
5温小琼董事10151002121.00%
6温均生监事会主席1136.811223.5221.00%
7严居能监事751.17419.9827.00%
8陈海枫监事426.3428.8221.00%
9胡焱鑫监事426.3428.8221.00%
10黄聪监事248.67524.55.14521.00%
11孙芬副总裁、采购中心总经理10151002121.00%
12温蛟龙养禽事业部副总裁兼养禽事业部食品发展部总经理、佳润公司总经理406409.624.00%
13温冰文中山晶宝公司副经理142.1143.7827.00%
14温淑娴采购中心监察室副主任76.1257.51.824.00%
15陈晓韵财务运营部副主任66.996.61.58424.00%
小计11460.3651129.1244.01421.61%
其他干部(共5人)101.5101.9819.80%
合计11561.8651139.1245.99421.60%

四、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后的后续安排

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以出售对应解锁部分变现金额为限分配给持有人,剩余部分归公司所有。

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解锁事宜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解锁符合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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