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_公司公告_温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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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32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1:00在总部2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

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灵活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

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前述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600万元闲置的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作养殖户申请银行小额贷款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与合作养殖户的共同发展,减少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被担保方为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的养殖户(猪、禽等),并经公司、子公司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为合作养殖户申请银行小额贷款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经过审慎研究后而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和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温氏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调整桂林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下圩村温氏智慧生态养殖小区等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客观事实,相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是结合公司整体

经营发展布局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因素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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