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_公司公告_温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

温氏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职情况

(一)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认为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8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召开2023年半年度报告沟通会,详细了解了公司及行业的产能情况、债务结构、存货周转率、会计政策变化等情况,并重点关注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人数、结构、变化及审计流程等情况。

(三)2023年11月30日,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召开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预沟通会议,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项目组人员安排、审计风险领域、需要特别关注的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召开2023年度报告沟通会,会议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资产减值等会计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五)2024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