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_公司公告_通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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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首相)(孙孝峰)(李彩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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