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贾彤颖先生、特定股东祝佳霖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卿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4月1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贾彤颖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6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特定股东祝佳霖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34,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高级管理人员刘卿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09%(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贾彤颖先生、特定股东祝佳霖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卿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日期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1 | 贾彤颖 | 2022-11-8 | 集中竞价 | 16.07 | 156,800 | 0.09 |
2022-11-9 | 集中竞价 | 16.15 | 134,700 | 0.08 | ||
2022-11-10 | 集中竞价 | 16.59 | 101,000 | 0.06 | ||
合计 | 392,500 | 0.23 |
2 | 祝佳霖 | 2022-11-2 | 集中竞价 | 16.70 | 199,936 | 0.12 |
2022-11-3 | 集中竞价 | 16.67 | 200,000 | 0.12 | ||
2022-11-4 | 集中竞价 | 16.80 | 129,300 | 0.07 | ||
合计 | 529,236 | 0.31 |
注:(1)上述减持股票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高级管理人员刘卿女士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高级管理人员刘卿女士未发生减持,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均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贾彤颖先生及特定股东祝佳霖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贾彤颖 | 合计持有股份 | 28,757,002 | 16.58 | 28,364,502 | 16.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757,002 | 16.58 | 28,364,502 | 16.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祝佳霖 | 合计持有股份 | 4,724,761 | 2.72 | 4,195,525 | 2.4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24,761 | 2.72 | 4,195,525 | 2.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贾彤颖先生与马晓峰先生是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762,7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42%,其中马晓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05,7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84%;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370,2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2、贾彤颖先生与马晓峰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贾彤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16.58%降至14.58%(具体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结果为准),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为28.4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贾彤颖先生、祝佳霖先生及刘卿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