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分别以电话、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中试实验楼五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4名,为董事冯智勇先生,独立董事王首相先生、孙孝峰先生及李彩桥女士。
4、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陕西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