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管履行职务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1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1年度共召开了9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月20日 | 《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3月29日 |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2021年度监事薪酬绩效方案》; 9、《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0、《关于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11、《关于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2日 |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8月17日 |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8月18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12月1日 |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2月29日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1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所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全体成员出席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监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为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2%。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河北通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共计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40万元,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认缴出资330万元。由于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龙先生、张逾良先生拟分别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且拟分别担任两个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增资并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发展、提升组织活力和竞争能力,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和发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风险。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基于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第三,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好监事会日常工作议事活动,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稳健经营。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