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_公司公告_通合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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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4年度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1月8日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2024年度监事薪酬绩效方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7月17日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8月1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8月14日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19日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9月24日1、审议通过《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2日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1、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2024年度所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全体成员出席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全体监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2024年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董秘办公室具体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完善工作和运行机制,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加强监督力度,持续加强监事会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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