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6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分别为侯振富、朱世彬、童培云、朱日宏、孙建军。
4.会议由董事长侯振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总体经营情况及2025年工作重点等问题形成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刘广民先生、朱日宏先生、孙建军先生、白云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4年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重点等问题作出总结和规划,并形成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就公司2024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与上年进行对比分析,形成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的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根据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为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不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薪酬福利规定领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24万元(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根据业绩考核确定其薪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事先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所以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8,540,050.3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3,936,935.37元,实收股本为137,672,835.00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未满足行权条件及已经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股票期权共计437万份。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其他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