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锋工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6,200,000张,发行价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89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1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17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877.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08,778,272.5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补充流动资金 | B2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现金管理 | B3 | ||
利息收入净额 | B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3,025,736.13 |
补充流动资金 | C2 | 80,079,379.08 | |
现金管理 | C3 | 1,058,000,000.00 | |
赎回理财产品 | C4 | 641,000,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5 | 3,777,903.5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13,025,736.13 |
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80,079,379.08 | |
现金管理 | D3=B3+C3-C4 | 417,000,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4=B4+C5 | 3,777,903.5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2,451,060.9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451,060.95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4月,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55104645 | 3,913.30 | 年产150万件精密刃量具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8110801011802840493 | 2,447,147.65 | 恒锋工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8110801013502840710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已注销)[注] |
合 计 | 2,451,060.95 |
[注]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注销此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2月4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2月20日,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金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大额存单 | 250,000,00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0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大额存单 | 47,000,000.00 |
合 计 | 417,000,000.0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认为,恒锋工具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恒锋工具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锋工具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恒锋工具2024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恒锋工具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元龙 | 蒋小兵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877.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310.5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310.5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50万件精密刃量具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项目 | 否 | 46,683.00 | 46,683.00 | 9,969.43 | 9,969.43 | 21.36 | 2027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恒锋工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239.00 | 6,239.00 | 1,333.14 | 1,333.14 | 21.37 | 2027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78.00 | 7,955.83 | 8,007.94 | 8,007.94 | 100.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62,000.00 | 60,877.83 | 19,310.51 | 19,310.5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见注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4年1月2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51.03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9.40万元。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金额,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天健审〔2024〕2873号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20.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251.0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40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2月20日,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1,945.11万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净收益377.79万元)。其中41,700.00万元公司已购买大额存单或者结构性存款,剩余245.1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将“年产150万件精密刃量具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同意将“恒锋工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