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四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 |||||||||
王继华 | 李文美 | 何小维 | |||||||
彭仲雄 | 陈锦棋 | 李从东 | |||||||
段朝晖 | |||||||||
监事: | |||||||||
吴翠玲 | 宋庆梅 | 葛新华 | |||||||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 |||||||||
余芳霞 | 赵亚平 | ||||||||
康可人 | 胡 洪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章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3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 ...... 26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8第三章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1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 32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3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4
审计机构声明 ...... 35
验资机构声明 ...... 36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37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万孚生物/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股东大会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 | 指 | 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 | 指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
《认购邀请书》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申购报价单》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
元 | 指 |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章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6月29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验资情况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3月5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699,999,990.00元,发行股数为27,450,980股。截至2024年3月8日,本次发行获配的17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155号),截至2024年3月8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699,999,990.00元。
2024年3月11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万孚生物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3月11日出具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C10156号),截至2024年3月11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450,98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11,009,741.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990,248.4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7,450,9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661,539,268.49元。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发行新增股份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27,450,98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45,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34,398,034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24,078,624股)。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4年3月1日),发行底价为20.3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5.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四)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1,009,741.51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8,990,248.49元。
(五)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发出《认购邀请书》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包括:前20大股东中的15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以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计5家)、3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5家证券公司、1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46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共计125家。自本次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2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1 | 重庆环保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 | 红杉锦程(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 李怡名 |
5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 |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7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 | 薛小华 |
9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 安徽中安高质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 |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 |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 | 何慧清 |
15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16 | 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 | 周海虹 |
19 | UBS AG |
20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 | 广东中医药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23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4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周通 |
26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7 | 山东致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 |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29 |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3月5日上午9:00-12:00,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54个认购对象提交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其中1个认购对象未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认定为无效报价剔除。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余53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均为有效报价。
上述53个认购对象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1 | 广东中医药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9 | 9,998 | 是 | 是 |
21.62 | 9,999 | ||||
20.35 | 10,000 | ||||
2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80 | 14,998 | 是 | 是 |
24.17 | 14,999 | ||||
20.35 | 15,000 | ||||
3 |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25.46 | 5,000 | 是 | 是 |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23.52 | 7,000 | ||||
4 |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74 | 3,500 | 是 | 是 |
5 | 长三角产业创新二期(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17 | 2,000 | 是 | 是 |
23.40 | 4,000 | ||||
21.62 | 6,000 | ||||
6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25.45 | 10,000 | 是 | 是 |
7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22 | 4,700 | 无需 | 是 |
23.81 | 7,362 | ||||
22.15 | 11,892 | ||||
8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46 | 2,400 | 无需 | 是 |
9 | 戴立忠 | 23.53 | 3,000 | 是 | 是 |
10 | 阳光资产-乾恒添益资产管理产品 | 25.16 | 2,200 | 是 | 是 |
11 | 阳光资产-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 25.46 | 2,800 | 是 | 是 |
12 | 湖南财信精进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50 | 2,000 | 是 | 是 |
13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89 | 2,000 | 是 | 是 |
14 | 余建平 | 24.01 | 2,000 | 是 | 是 |
22.51 | 5,000 | ||||
21.10 | 8,000 | ||||
15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00 | 8,200 | 无需 | 是 |
23.00 | 12,200 | ||||
1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2.61 | 2,000 | 是 | 是 |
17 |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7.13 | 5,000 | 是 | 是 |
25.19 | 10,000 | ||||
23.25 | 20,000 | ||||
18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75 | 2,560 | 是 | 是 |
25.46 | 4,560 | ||||
19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46 | 2,000 | 无需 | 是 |
20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22.95 | 2,000 | 无需 | 是 |
21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38 | 4,000 | 无需 | 是 |
22 |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4.17 | 3,000 | 是 | 是 |
23 | 翁学军 | 24.00 | 2,000 | 是 | 是 |
22.20 | 3,000 | ||||
24 | 薛小华 | 24.63 | 2,300 | 是 | 是 |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24.03 | 3,300 | ||||
23.53 | 4,000 | ||||
25 |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25.55 | 4,500 | 是 | 是 |
25.03 | 5,000 | ||||
24.05 | 6,000 | ||||
26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24.01 | 3,290 | 是 | 是 |
27 |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 25.75 | 4,000 | 是 | 是 |
28 | UBS AG | 25.16 | 3,900 | 无需 | 是 |
24.36 | 6,200 | ||||
21.70 | 10,200 | ||||
29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22.14 | 2,000 | 无需 | 是 |
30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38 | 9,182 | 无需 | 是 |
23.55 | 13,182 | ||||
31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99 | 6,800 | 是 | 是 |
23.99 | 7,200 | ||||
32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10 | 2,000 | 是 | 是 |
33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31 | 3,418 | 无需 | 是 |
21.81 | 4,678 | ||||
20.51 | 5,573 | ||||
34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5 | 3,000 | 是 | 是 |
25.05 | 4,000 | ||||
35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2,300 | 是 | 是 |
24.00 | 2,400 | ||||
23.00 | 2,500 | ||||
36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25.58 | 2,000 | 是 | 是 |
3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6.31 | 2,820 | 无需 | 是 |
25.60 | 8,890 | ||||
24.91 | 17,990 | ||||
3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 25.58 | 2,000 | 是 | 是 |
3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25.58 | 2,000 | 是 | 是 |
4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 25.58 | 2,000 | 是 | 是 |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万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有效报价 |
4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58 | 3,000 | 是 | 是 |
42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81 | 2,000 | 是 | 是 |
24.36 | 3,000 | ||||
22.42 | 5,000 | ||||
4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99 | 2,330 | 是 | 是 |
24.74 | 4,330 | ||||
21.08 | 9,330 | ||||
44 | 泉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0 | 4,000 | 无需 | 是 |
45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24.24 | 2,000 | 是 | 是 |
46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4.91 | 2,200 | 无需 | 是 |
47 |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立华定增重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0.87 | 2,010 | 是 | 是 |
20.55 | 2,010 | ||||
20.36 | 2,010 | ||||
48 | 周海虹 | 22.79 | 2,000 | 是 | 是 |
21.99 | 2,500 | ||||
20.99 | 3,000 | ||||
49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91 | 4,500 | 无需 | 是 |
24.36 | 16,400 | ||||
5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80 | 3,600 | 是 | 是 |
24.80 | 8,600 | ||||
23.50 | 10,700 | ||||
51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6,000 | 是 | 是 |
5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6.39 | 6,070 | 无需 | 是 |
24.99 | 14,555 | ||||
23.99 | 25,647 | ||||
53 |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二期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24.10 | 2,000 | 是 | 是 |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5.50元/股,申购价格在25.50元/股及以上的17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7名,发行价格为25.50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7,450,9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0.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价格 (元/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1 |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50 | 1,960,784 | 49,999,992.00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2,380,392 | 60,699,996.00 |
3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50 | 784,313 | 19,999,981.50 |
4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5,881,568 | 149,979,984.00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50 | 1,411,764 | 35,999,982.00 |
6 |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 25.50 | 1,568,627 | 39,999,988.50 |
7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1,003,921 | 25,599,985.50 |
8 |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0 | 1,372,549 | 34,999,999.50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3,486,274 | 88,899,987.00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50 | 1,176,470 | 29,999,985.00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25.50 | 784,313 | 19,999,981.50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 25.50 | 784,313 | 19,999,981.50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25.50 | 784,313 | 19,999,981.50 |
1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 25.50 | 784,313 | 19,999,981.50 |
15 |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25.50 | 1,764,705 | 44,999,977.50 |
16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0 | 1,176,470 | 29,999,985.00 |
17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50 | 345,891 | 8,820,220.50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获配价格 (元/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合计 | 27,450,980 | 699,999,990.00 |
上述发行对象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0.0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11,009,741.51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990,248.49元。
(七)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八)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的A股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股权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UL4L779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014997(集群注册)(JM)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舒波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获配数量(股) | 1,960,784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潘福祥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2,380,392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3、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MA05MNKH0W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住所 |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一层C3区(TG第155号)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敬庭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84,313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4、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MA4UU4583C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楼)X1301-G4974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伟 |
经营范围 | 股权投资与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5,881,568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59284XQ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注册资本 | 890,461.081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朱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411,764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6、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企业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568,627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7、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段国圣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764,705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8、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CAQF836T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杨冰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003,921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9、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7F8PXG63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幢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宋才俊)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372,549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7433812A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惠 |
经营范围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3,486,274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176,470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84,313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84,313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84,313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784,313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6、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MA3UEGCD2B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住所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荟城路506号6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1501-2 |
注册资本 | 100,001万元人民币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1,176,470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7、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60191968J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381号409A10室 |
注册资本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陶耿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股) | 345,891 |
限售期 | 自本次上市之日起6个月 |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关联关系核查及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1、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本次发行对象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A、专业投资者B和专业投资者C,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
风险承受等级匹配。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
1 | 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3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4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B | 是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6 | 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7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8 |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1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15 |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16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C4 | 是 |
17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A | 是 |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
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接受前述主体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万孚生物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
3、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泰康资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
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均属于保险公司资管产品或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获配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成资管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获配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成资管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广州产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广州产投产业升级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和资本耕耘8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 | 发行人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继华 | ||
联系人: | 胡洪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 ||
联系电话: | 020-32215701 | ||
联系传真: | 020-32215701 |
(二)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江禹 | |
保荐代表人: | 丁明明、沈钟杰 | |
项目协办人: | 刁贵军 | |
项目经办人 | 董炜源、毕成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 |
联系电话: | 010-56839300 | |
联系传真: | 010-56839400 | |
(三) | 发行人律师 |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
负责人: | 华晓军 | |
经办律师: | 安明、万晶、朱园园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1号粤海金融中心28层 | |
联系电话: | 020-28059088 |
联系传真: | 020-28059099 | |
(四) | 审计机构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杨志国 | |
经办人员: | 王建民、黄志业、蔡慕玲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联系电话: | 021-63391166 | |
联系传真: | 021-63392558 | |
(五) | 验资机构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负责人: | 杨志国 | |
经办人员: | 王建民、黄志业、蔡慕玲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联系电话: | 021-63391166 | |
联系传真: | 021-63392558 |
第二章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1 | 李文美 | 流通A股、限售A股 | 97,843,968 | 22.01% | 73,382,976 |
2 | 王继华 | 流通A股、限售A股 | 49,594,740 | 11.16% | 37,196,055 |
3 |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流通A股 | 49,195,579 | 11.07% | - |
4 | 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流通A股 | 8,817,088 | 1.98% |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A股 | 8,573,207 | 1.93% | -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流通A股 | 6,820,919 | 1.53% |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A股 | 6,557,281 | 1.48% | - |
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A股 | 5,528,812 | 1.24% | - |
9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流通A股 | 4,749,947 | 1.07% | - |
10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流通A股 | 3,553,260 | 0.80% | - |
合计 | 241,234,801 | 54.27% | 110,579,031 |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仅考虑新增股份造成的持股情况变化),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1 | 李文美 | 流通A股、限售A股 | 97,843,968 | 20.73% | 73,382,976 |
2 | 王继华 | 流通A股、限售A股 | 49,594,740 | 10.51% | 37,196,055 |
3 | 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流通A股 | 49,195,579 | 10.42% | - |
4 | 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流通A股 | 8,817,088 | 1.87% | -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A股 | 8,573,207 | 1.82% | -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流通A股 | 6,820,919 | 1.45% |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A股 | 6,557,281 | 1.39% | - |
8 |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限售A股 | 5,881,568 | 1.25% | 5,881,568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流通A股 | 5,528,812 | 1.17% | - |
10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流通A股 | 4,749,947 | 1.01% | - |
合计 | 243,563,109 | 51.61% | 116,460,599 |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7,450,98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将增加,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资金保障。公司的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助于公司把握发展契机,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公司产品线,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得到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将继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
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经营,不受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第三章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第四章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交所的审核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股票认购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获配情况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章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丁明明 沈钟杰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 ||||||
安 明 | 万 晶 | |||||
朱园园 | ||||||
单位负责人: | ||||||
华晓军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127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165号”以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106号”《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王建民 | 黄志业 | |||||
蔡慕玲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杨志国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 三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黄志业 | 蔡慕玲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
杨志国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 三 月 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募集说明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