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_公司公告_万孚生物: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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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5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1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孚生物”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95,560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0年11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77,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并于2020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67,233股,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76.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5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0,015,625.9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回购股份实际使用情况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8名激励对象9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323名激励对象

288.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2月2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人,登记数量为950,000股,其中包含本次回购的股份46,823股,登记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2月26日。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24人,归属数量为824,850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31日。

公司此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剩余195,560股未能使用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195,56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11,871,37825.170111,871,37825.18
高管锁定股111,442,37825.070111,442,37825.08
股权激励限售股429,0000.100429,0000.1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2,644,12374.83-195,560-195,560332,448,56374.82
三、总股本444,515,501100.00-195,560-195,560444,319,941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我们一致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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