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0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9 月 7 日 14:00 在公司 D 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6 人,代表股份 159,209,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790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7,932,8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255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2人,代表股份 11,276,7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35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理人)共 194 人,代表股份 11,770,8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6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37,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1%;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37,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577%;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13,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64%;弃权 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0.017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13,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590%;弃权 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660,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428%;弃权 8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660,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053%;弃权 8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39%。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37,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1%;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37,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577%;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4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34,6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95%;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34,6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365%;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7%。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5 发行数量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28,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58%;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28,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864%;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28%。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6 限售期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30,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866%;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30,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974%;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7 上市地点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05,8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4%;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05,8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918%;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3%。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同意 157,482,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4%;反对1,716,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78%;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44,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298%;反对 1,716,0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785%;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8%。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同意 157,483,0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156%;反对1,719,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44,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323%;反对 1,719,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04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29%。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10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36,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05%;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36,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493%;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37,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1%;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37,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577%;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4%。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7,378,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02%;反对1,825,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69%;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40,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479%;反对 1,825,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122%;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7,378,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02%;反对1,825,9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69%;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40,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479%;反对 1,825,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122%;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157,571,7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713%;反对1,582,0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37%;弃权 5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33,0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861%;反对 1,582,0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407%;弃权 5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3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 157,378,9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02%;反对1,822,7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4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9,940,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4479%;反对 1,822,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850%;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1%。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57,468,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66%;反对1,736,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05%;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030,0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108%;反对 1,736,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493%;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9%。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同意 157,628,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67%;反对1,488,0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46%;弃权 9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7%。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0,189,4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651%;反对 1,488,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14%;弃权 9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35%。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