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