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_公司公告_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时间:2015年6月30日股票简称:万孚生物股票代码:300482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电话:020-32215701传真号码:020-32215701电子信箱:stock@wondfo.com.cn互联网网址:www.wondfo.com.cn经营范围: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仪器仪表批发;技术进出口;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代理;商品

万孚生物: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6,797.8675,000.00
2生物原料研发项目5,115.00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01,912.86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的有关要求,本预案“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10、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目录

公司声明 ...... 1

重要提示 ...... 2

目录 ...... 5

释义 ...... 7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1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4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 14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8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8

七、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9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 31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3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3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2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33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33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39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 39

二、最近三年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 43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44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 50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50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53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53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 55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56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 58

七、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 58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万孚生物、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体外诊断试剂、诊断试剂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POCT英文"Point Of Care Testing"的首字母大写缩写,中文译为现场即时检测
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药监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FDA 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英文简称,隶属于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负责全国药品、食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
CE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CE 标志(CE Mark)属强制性标志,是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EU)所推行的一种产品标志
《公司章程》《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如无特殊说明,本预案涉及货币均为人民币。本预案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ZHOU WONDFO BIOTECH CO.,LTD股本总额:444,832,885元法定代表人:王继华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上市日期:2015年6月30日股票简称:万孚生物股票代码:300482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电话:020-32215701传真号码:020-32215701电子信箱:stock@wondfo.com.cn互联网网址:www.wondfo.com.cn经营范围: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生物药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仪器仪表批发;技术进出口;贸易咨询服务;贸易代理;商品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药品研发;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支持体外诊断产业发展

体外诊断行业是我国医药工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在诊断试剂与仪器的市场供应上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仍具有较大差距。为提升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在全球竞争中的市场地位,实现产业创新与升级,近年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体外诊断行业往高水平发展。2021年12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引导各行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2021年12月,《“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将诊断检验装备作为重点发展领域之一,要求发展新型体外诊断装备,提升即时即地检验(POCT)装备性能品质,明确提出要打造体外诊断装备优势产品。2022年1月,《“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系统提升医药工业制造水平的发展目标,推动信息技术与生产运营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在工厂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应用数字化技术,提高精益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提出持续增强供应保障能力的发展目标,完善供应保障体系,将应急保障与常态保障相结合,强化重点产品保障能力,提高保障质量和水平。体外诊断行业的上游原材料尤其是重要生物原料属于技术高壁垒与核心利润环节,目前我国对国外进口依赖度较高,生物原料的安全自主化供应已经上升到国家生物安全战略。2020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卫健委等均发布了相关鼓励政策,特别强调关键原材料供应链安全问题,为体外诊断试剂原材料的发展提供了

方向性指导;2020年的“科技助力经济2020计划”将体外诊断试剂核心原材料作为重点项目给予支持。这些实质性鼓励动作,都是国家层面对于关键原材料研发与产业化支持的证明。2022年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生物经济是顺应全球生物技术加速演进趋势、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方向;加快推进生物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打造国家生物技术战略科技力量;需顺应“被动防御”转向“主动保障”的新趋势,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该规划为体外诊断上游生物原料的国产自主化道路明确了方向。

国家战略与一系列支持措施的发布,为加快体外诊断行业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智能化、上游原料自产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公司在体外诊断行业深耕多年,通过对生产制造环节进行智能化升级,可以提升生产自动化水平和产出水平;同时积极向产业上游探索生物原料研发,为提高原料自供比例、保障供应链安全奠定基础。

2、我国体外诊断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国产化进程加速

体外诊断是疾病诊治的重要辅助手段,在疾病预防、诊断以及指导治疗的全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全球约有三分之二医疗决策是基于诊断结果做出,而80%以上诊断属于体外诊断范畴。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2020年的数据分析,从全球角度看,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494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669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7.88%。到2025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将达到1,219亿美元,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12.75%。

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区域间发展呈现不平衡状态。美国、欧洲、日本是全球体外检测较为发达地区,医疗水平较高,体外诊断市场收入在全球范围内占比较高,而新兴发达国家的体外诊断行业正处于发展时期。受此影响,全球体外诊断市场的集中度呈下降趋势,行业洗牌加速。根据EvaluateMedtech发布的World Preview系列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前三大体外诊诊断企业占比40%,2020年下降到30%;前七大体外诊断企业占比从2018年66%下降到了2020年的47%,这为新兴国家体外诊断参与者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相较于国外成熟市场,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较晚,但受益于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逐步完善,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正迎来快速发展周期,

成为医疗行业增长最快、发展最活跃的板块之一。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中国体外诊断市场从2016年的45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0年的1,075亿元人民币,到2025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将达到2,198亿元人民币,2020-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5.38%。中部及头部国产企业将和国际体外诊断巨头展开竞争,有望加速国产替代。

体外诊断行业上游的生物原料市场长期由外资生物巨头主导,但国产化进程加快明显。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体外诊断试剂原料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41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0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23%;预计到2025年,中国体外诊断试剂原料市场规模将达到228亿元,2020年至2025年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01%,高于体外诊断市场整体增长水平。中国生物试剂原料行业处于持续增长的高景气赛道中,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强劲的增长潜力。

3、公司业务平台丰富,覆盖领域广泛,产业协同效应明显

公司专注于快速诊断试剂、快速检测仪器等POCT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国内POCT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先后荣获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生物工程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世界海关组织AEO高级认证企业,是国内首批通过美国FDA现场审核的体外诊断试剂企业之一,并建有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目前POCT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工程实验室。

经过近三十年的创新与发展,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平台和产品线,公司现有免疫胶体金技术平台、免疫荧光技术平台、电化学技术平台、干式生化技术平台、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分子诊断技术平台、病理诊断技术平台以及仪器技术平台和生物原材料平台。公司目前形成了心脑血管疾病、炎症、肿瘤、传染病、毒检(药物滥用)、优生优育等检验领域的丰富产品线,产品销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于基层医疗、危急重症、临床检验、疫情监控、血站、灾难救援、现场执法及家庭个人健康管理等领域。

公司凭借丰富的产品线、完善的业务组合,通过供应链、营销体系等层面的纵向整合和横向共享实现战略协同效应,有效抵御单一细分业务、单一市场的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可最大程度地捕捉市场机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通过智能化升级降本增效,提升公司干式免疫检测试剂的竞争优势公司历来重视产品生产工艺的改进提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免疫胶体金技术平台和免疫荧光技术平台(以下简称“干式免疫”)为公司较为成熟的技术平台,拥有丰富的产品管线。随着公司现有干式免疫检测试剂产能需求的持续增加、产品工艺的不断改进、未来新产品的持续推出,现有生产车间、设备、生产环境和配套数字化系统在支撑业务持续增长上已明显乏力。与此同时,国内外体外诊断市场产品迭代节奏的加快,对产品生产工艺的要求不断提升,也使得国内外体外诊断产品制造商在不断运用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提升和优化自身工厂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从而能够更好地提高产品品质,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保持持续的市场竞争优势。

为满足公司持续增长的产能需要和不断提高的工艺要求,形成可与公司现有及未来新产品匹配的最佳生产设施与设备条件,增强生产的联动性,同时,提升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公司需要建设空间布局更为合理、设备系统更加智能的生产车间,以有效解决当前厂区及设备条件对未来发展规划的限制,提升公司以干式免疫检测试剂为主的智能化生产能力,降本增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2、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提高生物原料自产比例

中国市场是体外诊断试剂的重要消费国和体外诊断原料的重要采购国,体外诊断试剂的关键性生物原料供应市场主要由外资品牌占据,国产品牌市场较为分散,集中度仍待提升,原料市场的国产替代空间巨大。在国际贸易环境存在不确定性的宏观背景下,公司探索产业链条的向上延伸,卡位利润率较高的生物原料端,不仅可以与试剂产品在战略上实现纵向业务协同,还可改善以往原料外采价格高昂带来的成本结构问题,达到降本增效、提升供应链安全的目的。

同时,公司通过加强在生物原料上的自研自产,有助于改善原料品质的稳定性,及时满足公司试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通过生物原料技术平台与各生产技术平台的双重自主控制,能够长期稳定地供应各类产品,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经营稳健性

近年来,随着公司创新产品研发、业务规模增长和市场开发的持续投入,公司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而提升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00万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每股转增股本数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6,797.8675,000.00
2生物原料研发项目5,115.00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01,912.86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十)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44,832,885股,自然人李文美、王继华夫妇二人合计持股151,864,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00.00万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若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最大数量4,500.00万股,则发行完成后,李文美、王继华夫妇二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00%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李文美、王继华夫妇二人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七、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预计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6,797.8675,000.00
2生物原料研发项目5,115.00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101,912.86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选址在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广河高速以南、花莞高速以东,知识城生物安全产业基地范围内。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76,797.86万元,主要用于智能工厂的工程建设和新产线设备的购置,投产后将主要用于免疫胶体金和免疫荧光检测试剂的生产。在设备投资上,本项目在投入自动生产线的同时,还将配套投资智能工厂管理系统,以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项目建成后,公司将逐步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的干式免疫产线搬迁至本项目厂区,与新置产线共同推动公司产能跃升。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后,一方面可有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扩增压力,增加公司应急生产弹性

空间,加快应急生产响应速度;另一方面可满足公司产品升级后的制造工艺改进需要,提升产品性能与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2年(即24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要,实现公司产能扩张

近三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2019-2021年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72亿元、28.11亿元、33.61亿元。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体外诊断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产能不足逐渐凸显。在订单量大、交货期短的情况下,部分瓶颈工序需要满负荷运转,才能满足客户交期需求。产能瓶颈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掣肘,必须通过建设新生产基地满足产能扩张需要。

(2)优化生产环境,满足产品迭代生产需要,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受限于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饱和现状,以及空间布局无法适配,尤其是部分园区投入使用历史较久,已经难以满足现代产业发展的生产自动化设计要求,亟需建设新基地以适应产品升级换代的生产配套需要。公司现在干式免疫检测试剂产线在部分生产环节与工序流转过程仍由手工处理,部分环节生产不连续,浪费了时间,降低了生产效率,额外增加了人工成本。本项目合理的空间布局、各环节自动化设备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投入,将实现原材料投入、生产、成品入库、出货等各环节的联动,规避了生产过程人为搬运及产品上下料所出现的种种问题。

体外诊断产品需要保持良好的产品迭代以适应市场对诊断试剂在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操作便捷性等方面的需求,为疾病预防、诊断以及指导治疗提供更为准确的判断依据,因此公司历来重视体产品的创新研发与迭代升级。新型产品在量产环节需要新的生产模具及相应的生产配套设备,这将导致部分原有产线将无法胜任未来产品升级后的生产需求。此外,人工操作环节因存在尺寸偏差、

漏检、错检等隐患,从而影响出品的一致性和生产效率,升级后的产线可以有效规避以上问题。

本项目通过优化建筑空间设计,将建造使用面积大、空间无隔断的数字化车间,同时满足智能制造不同工序对厂房层高、荷载等方面的需求,确保公司试剂产品的完整、连续生产。新车间可适用购置新型自动化生产线和相关配套设备,能够实现多个关键生产工序的联动生产、无缝衔接,解决公司原有生产工序间的衔接问题,并能够满足新型迭代产品的生产适配要求,最终通过自动化产线和智能工厂信息系统实现品控与良率方面的提升,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有利于提升公司智能化运营管理水平

公司技术平台众多,产品管线丰富,有效地化解了公司经营风险,但随着多样化产品的研制生产与更新换代,公司生产制造与仓储管理等环节亦面临较大的运营挑战。而诊断产品迭代及生命周期缩短意味着要考虑与之对应的快速响应能力、个性化生产需求以及大规模生产的成本问题,因此智能化生产管理成为公司的必然选择。在智能化车间,设备状态可以受到严格的监控,便于及时处理;工业物联网实现了设备、产品与质量数据的采集与存储;信息化系统可以提供订单、供应链与生产计划的完整数据;完整的数据将为生产质量的追溯提供必要的数据保证;智能物流仓储系统可快速完成产品原材料、产品配套件、成品件之间快速流转和输送工作,降低仓库转运过程造成的人工成本。智能化生产车间的建设使用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引进自动化生产线和智能生产管理系统,可以优化产品工序,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和交货周期,节约人工成本与能源消耗,大幅减少人工操作风险,从多维度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巨大,市场需求相对稳定,产业成长空间充足。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到2025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将达到1,219亿美元,2020-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为12.8%。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虽然较发达国家起

步较晚,但近年来增长速度都高于全球增长速度,目前市场规模已达千亿级,未来随着医疗基础设施的完善、医疗费用的增长、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等,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仍将维持增长趋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到2025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将达到2,198亿元人民币,2020-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5.4%。POCT领域是目前体外诊断中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之一,根据统计,我国POCT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43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1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7.04%,未来预计将继续以超过20%的增速增长,到2024年,行业规模将达到290亿元。

社会经济进步、政府公共医疗支出、人民健康意识提升等因素的叠加,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数量逐年增长。体外诊断市场广受医院诊疗影响,因此目前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机构成为公司产品可靠的市场基础。根据《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30,935个,比上年增加8,013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7,7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疫情更是加速了这一进程。2022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县医院名单》,到2025年,全国至少100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这将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释放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需求的市场空间。医疗卫生机构的增加和分级诊断政策的落实可进一步推动国产检测设备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带动公司体外检测试剂的增量生产,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卫生费用的逐年增长也为体外诊断市场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初步推算为75,593.6亿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为6.5%,4年增加了近2万亿,有效支撑了体外诊断市场的发展。但中国人均体外诊断支出远低于欧美日等发达经济体国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健康意识以及支付能力的提升,体外诊断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亿,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占13.50%。根据WHO 2016年发布的《中国老龄化与健康国家评估报告》预计,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可能达到近25%。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将

会增加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老年市场对疾病尤其是慢性病的检查和诊断的医疗支出将随之增加。

(2)公司搭建了完善的营销体系,具备成熟的市场拓展能力

公司是POCT行业内少有的立足中国、面向全球的厂商,建立了统一有序、优势互补的,跨地域、多层次的营销渠道体系,已形成“国内+国际”的全球营销体系及海外市场先发优势。

在国内市场,公司以“深度营销”为核心理念,以终端客户的需求为出发点,产品覆盖了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医院、乡镇医院、村诊所、疾控中心及司法机关等医疗机构,并实现了全平台、全品类覆盖。在国际市场,公司在海外市场准入方面、海外渠道建设方面已经构建起较为突出的优势。公司自2004年开始开拓海外市场,凭借产品兼容临床和OTC两种销售渠道的优势,在稳固常规销售渠道的同时,把握部分国家的市场机遇进行针对性销售,销售区域覆盖了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完善的营销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公司具有丰富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

自创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在POCT领域拥有充足的技术储备,公司研发并掌握了一系列成熟、先进的生产经验和工艺流程,取得了多项科研成果和国家专利,产品涵盖了传染病检测、慢性病检测、妊娠检测、毒品检测等应用领域。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欧盟CE认证(ISO13485:2016)、美国FDA认证(21CFRQSR:820),构筑了国际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员工培训、工作环境管理、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并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公司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及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项目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生产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优化原有工艺流程,进一步保证公司高标准、高品质的生产质量要求。公司多年来的工艺经验和生产实践将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76,797.8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预计投资金额比例拟投入募集资金
1工程建设费75,292.0298.04%74,000.00
1.1建安工程54,162.0270.53%54,000.00
1.2设备及信息系统21,130.0027.51%20,0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1,505.841.96%1,000.00
总金额76,797.86100.00%75,000.00

5、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24个月)。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可实现新增年均销售收入72,245.73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18,687.74万元。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1.6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5.49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6、项目涉及的审批及土地事项

本项目已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完成了项目备案,并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08-440112-04-01-116447)。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正在履行项目环评程序,本项目用地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生物原料研发项目拟选址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计划投资总额为5,115万元,主要用于针对免疫胶体金技术平台、免疫荧光技术平台检测试剂相关的生物原料研发,包括研发、检测设备投资以及质检与工艺转化过程中的设备投资以及相应的实验室装修。本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生物原材料自主供应能力,进而提升企业利润空间和产品竞争力,对于实现生物原料自主可控具有战略意义。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周期2年(即24个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医保控费大背景下,公司业务向上游延伸提升利润空间

我国自2000年后陆续出台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与试点方案,促使企业在成本端寻求利润空间。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总额付费”制度,要求“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提出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医疗保障新政策将会影响相关产品定价,促使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降本增效,倒逼企业压缩生产成本以维持合理利润空间。生物原料是公司试剂产品重要的成本构成,国内体外诊断试剂原料行业毛利率较高,如实现原料自产,则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目前公司生物原料主要依赖外部采购,因此加大原料研发,提升原材料自产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基于以上情况,寻求在生物原料端的研发突破与自主供应,成为公司降本的主要路径。掌握核心技术且实现原料、试剂和仪器一体化的企业往往能够产生更高的产品附加值,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高的企业利润,在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2)实现核心原料自研自产,增强未来公司业务的战略稳定性

公司所属行业的上游原料市场主要由外资品牌主导

。近年来,国际地缘关系紧张,区域摩擦时有发生,为降低国际商业环境带来原材料供应风险,国内企业需要在该领域加快国产替代进程,以减少来自诊断试剂生产上游的影响,摆脱原料需求端被动处境。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物安全战略,公司通过试剂原料尤其是核心生物原料的自主研发,可为将来原料自产奠定技术准备。原料自产可以改变受外资原料供应商

来源:《全球与中国生物试剂市场独立研究报告》,弗若斯特沙利文咨询公司

方面的制约,减少因原料市场供应紧张带来的成本波动,提高原料供应速度,增加采购计划的确定性,实现业务运营的稳定可靠。

(3)提升公司业务整体协同性,在产品纵深方向做深做强

生产体外诊断试剂使用的生物原料处于产业链上游,其品质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试剂的品质与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尤其是稀缺、核心原料对试剂制造企业的产品更是起到关键性作用。公司免疫胶体金技术平台、免疫荧光技术平台为较为成熟的技术平台,其平台下具有丰富的产品管线,如传染病检测产品、慢性病检测产品、毒品检测产品等,在原料研发方面的技术路径相似,具有一定的技术共性。本项目未来将重点服务于干式免疫产品生物原料的自研、自产、自供,打造适配免疫胶体金技术平台、免疫荧光技术平台下多种产品的需求,满足现有产品的原料供应需求,并形成不同产品之间原料研发的协同性。

同时,公司开展生物原料自主化研发,可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试剂的研发与生产需要,增强原料研发与试剂研发、生产的业务协同性。公司实现原料自研自产后,可减少对外部原料供应商的依赖,将提高公司产品整体的研发效率、生产作业的整体运转效率,提高公司对市场和订单的反应速度,进而提升公司在传染病检测产品、慢性病检测产品、毒品检测产品等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夯实公司行业地位。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已搭建较成熟的生物原料研发团队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建立了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配置模式,针对关键的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推出了“接班人计划”。目前在广州、深圳、美国圣地亚哥等地设立了研发基地,均为拥有生物化学、临床医学、微电子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目前已经形成一支具有深厚专业背景、理论与实践充分融合、分工协作顺畅、知识结构合理的研发创新团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831名研发人员,较上年末增加125名,研发人员占比达到24.36%。

为加快实现生物原材料研发的战略目标,公司在组织建设上成立了专门的生物原材料技术平台,配备了专业的研发团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经形成了31人的研发队伍,未来将继续扩大研发队伍,不断拓宽生物原料研发范围,以支持公司各业务平台试剂研发与生产的需要。同时对平台内部架构进行设置,分工明确,已经建立了与试剂端平台顺畅的内部合作机制,提出了合理的技术目标与产品目标,制定了有序的原料研发战略规划。

(2)公司在生物原料研发上已积累一定经验

公司在POCT领域的技术水平已处于国内领先的位置,基于降低原料供应风险,改进试剂端产品的性能与稳定性,确保公司多元化产品的生产用料需求,公司生物原材料研发团队围绕创新技术布局,聚焦战略性项目部署研发工作,与试剂部门形成常态合作机制,充分掌握了公司各平台与条线的产品特点、技术痛点、改进方向、研发诉求等,提出产品优化解决方案,实现研发与生产联动,已经积累了部分抗原/抗体的相关研发经验和技术储备。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已完成了若干原料自产研发项目,部分原料产品已经转产,通过工艺改进与生产体系流程的完善,取得了良好的交付效果,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物原料研发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公司在生物原料研发方面的尝试为各平台产品的研制与生产奠定了技术转化准备,初步确立了原料研发、试剂研发、试剂生产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机制和项目实现路径,为下一步拓宽原料研发的种类与数量奠定了基础。

(3)公司重视在产品研发方面的投入,积累了有效的研发机制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21年研发投入约4.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13.66%,研发投入比上一年增加43.73%,公司对新产品研发给予更多关注。公司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保证了公司产品管线的推陈出新,有效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自创立之初即开始组建研发系统,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公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建立了严密的项目评估机制和成熟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强化“绩效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绩效管理与人员培养、薪酬激

励和人员淘汰相结合,充分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研发能力。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115.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预计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设备投资4,095.004,000.00
2实验室装修1,020.001,000.00
合计5,115.005,000.00

5、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效益将在未来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未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将为公司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水平。

6、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

本项目已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完成了项目备案,并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208-440112-04-05-568268)。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正在履行项目环评程序。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业务快速拓展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

目前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压力较大,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秉承着“服务万众、万众信孚”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公司专注于快速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制造、营销及服务,业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平

台和产品线,是国内POCT企业中技术平台布局最多、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2019年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72亿元、28.11亿元和33.61亿元,同比增长25.59%、35.64%和19.57%,持续快速增长的业务对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相应增加,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2)持续增加的研发投入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生物技术与其他交叉学科的融合,体外诊断不断有创新产品面世,为了能顺应人们的体外诊断需求与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体外诊断检测企业必须保持不断创新,持续滚动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才能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否则在未来的科技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体外诊断行业具有产品更新迭代快、前期投入大的特点,公司若在前沿技术储备上滞后于行业发展的步伐,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严重被动地位。2019年至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8,996.78万元、31,937.09万元、45,903.87万元,公司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以上,且呈现逐年增长态势。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保证产品管线的推陈出新,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和研究的持续深入,研发资金投入将呈进一步增加趋势,为此相关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增加。

(3)降低公司的经营与财务风险

公司积累了良好的快速响应经验,在守住常规产品基本盘的基础上,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做好新冠专项类产品供应,另一方面对既有产品持续升级改进,同时还在新产品研发上面发力。产品的研发、测试、注册认证、市场检验和后续改进等环节都涉及资金的使用。在销售阶段,公司面临的风险类别也很复杂,涉及政府、法律法规、社会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等,由此决定了销售过程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一定风险,且也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为了更好应对以上风险,公司对流动资金存在着一定需求。

本次公司拟以20,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缓解公司在主营业务经营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业绩提升和业务的长远发展。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经营方针。其中,万孚生物知识城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继续扩大公司主营业务产能,提升智能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万孚生物生物原料研发项目有助于实现部分原料自产自供;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提升市场竞争地位、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从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来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完善升级,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有所增强。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知识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公司暂无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根据股本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尚无因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进行修订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截止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系公司对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完善,相关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完善升级,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有所增强。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因本次发行而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受到影响,存在即期收益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契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将有助于公司提升品牌影响力、巩固行业地位、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投项目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发挥效用,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的资金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净额有所提升,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预案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政策与市场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全球各个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监管均有更为严格的趋势。例如,欧盟IVDD升级为IVDR,美国FDA审批改革510k,准入难度加大,这极大地提高了国际市场的产品注册门槛。在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4年颁布了新版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并在2017年与2020年进行了修订,该条例对于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监管都有了新的要求和规范。同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经营还受到现行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满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欧盟、美国等市场关于医疗器械监管的有关规定,公司产品在相应市场上的销售将受到限制。

2、带量采购政策的风险

2021年8月,安徽省医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提出将针对化学发光法检测试剂开展带量采购谈判议价,检测领域包括:肿瘤相关抗原测定、感染性疾病实验检测、心肌疾病实验诊断、激素测定、降钙素原(PCT)检测。2022年3月,国家卫健委等发布《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规定基层医疗机构配备抗原检测试剂纳入集中招标采购,可通过省级集中招采,不断降低检测试剂价格,减轻检测费用负担。若上述集采政策持续深入推广实施,可能导致集中采购实施区域内检测试剂的终端采购价格下降,公司产品可能面临价格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若公司主要产品未能中标集中采购,或中标价格大幅降低,将可能导致公司的销售收入不及预期,毛利率降低,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公司的市场份额。综上所述,若公司无法充分适应集中采购政策的实施对行业经营的影响,未能及时调整业务经营策略,可能会面临业绩下滑、市场占有率下降等经营风险,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两票制”政策的风险

2016年12月,国务院医改办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司产品为体外诊断试剂,受“两票制”规范的产品范围较小。2018年,国内个别省份和地区已实施医疗器械的“两票制”。“两票制”在部分地区实施,对分销商的要求提高,分销商将向专业化、平台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如公司不能持续推动分销商和营销网络的优化调整,在部分推行“两票制”的地区会受到一定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加入竞争,包括大型跨国公司如罗氏、雅培、贝克曼和西门子以及国内众多的体外诊断企业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体外诊断行业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亦将进一步加剧。公司若不能及时根据市场竞争情

况调整营销策略、或在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持续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改变市场战略,采取降价、收购等方式抢占市场,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三)业务与经营风险

1、分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在产品销售环节主要采用分销模式。POCT行业的终端客户主要包括各级医院和门急诊检验、医师办公室、疾控中心、执法机关等,较为分散。采用分销模式,公司可利用分销商在当地的资源优势,迅速打开界面,占领新的空白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公司的分销体系下,分销商主要负责与终端客户的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关系维护等;而公司则主要负责产品的学术推广、技术支持、持续服务等。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和销售区域的不断扩大,分销商的数量也在持续上升。由于分销商除了在业务上对公司存在一定依赖外,人、财、物皆独立于公司,经营计划也根据其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自主确定。若部分分销商的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的品牌经营宗旨,或分销商的实力跟不上公司发展,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出现区域性下滑,对公产品的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研发、注册及认证或延续注册及认证的风险

公司属于医疗器械业下的体外诊断行业。公司专业从事快速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制造、营销及服务,是国内POCT的龙头企业之一。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平台和产品线,是国内POCT企业中技术平台布局最多、产品线最为丰富的企业。公司现有免疫胶体金技术平台、免疫荧光技术平台、电化学技术平台、干式生化技术平台、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分子诊断技术平台、病理诊断技术平台,以及仪器技术平台和生物原材料平台,并依托上述九大技术平台形成了心脑血管疾病、炎症、肿瘤、传染病、毒检(药物滥用)、优生优育等检验领域的丰富产品线,产品销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运用于临床检验、危急重症、基层医疗、疫情监控、灾难救援、现场执法及家庭个人健康管理等领域。

由于公司的研发、注册和认证涉及到多个技术平台、多个产品领域和多个国家,因此总体上对研发能力和产品注册能力要求更高。近年来中国、欧盟及美国

的注册政策趋严,注册难度加大。2022年5月欧盟强制实施的IVDR,在技术文档审查、临床评估、上市后监管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将使得注册周期延长、注册费用升高。公司2021年虽然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VDR证书,成为欧盟新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法规IVDR CE认证的医疗器械制造商,并已构建起较为突出的产品注册证存量优势,但如果不能保持持续的研发能力,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新产品的研发、注册和认证风险,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此外,对于存量产品,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及时取得产品的续期、变更注册批准,或者未来无法及时获得认证续期,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停止生产销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3、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欧盟CE认证(ISO13485:2016)、美国FDA认证(21CFRQSR:820)等主要市场区域的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法规标准,构筑了国际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自2004年开始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并以欧洲、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质量控制标准来指导公司产品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多次获得FDA、CE、国家药监局的考核和认证。但鉴于公司近年来业务快速扩张,公司在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环节众多,若公司不能随着业务扩张相应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仍将使得公司面临一定的质量控制风险。

(四)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的风险

POCT产品适合现代医疗诊断的需求,目前正处于行业快速发展的阶段,技术更新速度较快。早期的POCT产品主要采用免疫斑点渗滤技术、免疫层析技术、干化学技术等,随着POCT技术的发展,包括生物传感器技术、生物芯片技术、微流控技术在内的一系列新技术逐渐被应用到产品的研发与生产领域。公司作为国内POCT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长期以来坚持对POCT的前沿技术进行基础性研究,拓展原材料及产品研发,技术水平居于行业前列。但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及时应用行业新技术,将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的诊断效果。

2、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POCT产品的配方和制备技术是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由于POCT产品的特殊性,出于保护核心技术的考虑,公司仅对少数关键制备技术申请专利,而对产品配方只进行产品注册。因此,公司大量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制备技术属于专有技术,不受《专利法》保护。为防止核心技术失密,公司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规程》,产品配方和制备技术除少数管理和研发人员掌握外,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在生产过程中将生产工序进行分解,分别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负责和掌握,并对所有原料采用编码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公司与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在技术保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虽然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很好地保护了核心技术,但若不能持续、有效地管理,仍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可能或者被他人窃取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作为国内POCT行业领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随着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迅猛发展,业内的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能否维持现有技术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以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久性。虽然公司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创新激励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稳定壮大技术队伍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大幅提高,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增加的情况下,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金额占比较大。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欧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会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按时完成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计划。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实施等方面经过缜密分析和专门机构的可行性研究,但是由于项目经济效益的测算均是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的医疗政策、市场环境等存在不可预计因素,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2、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而且也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重大政策、行业环境、资本市场走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重要影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可能涉及的风险。

第四节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取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中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发生,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3.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资金使用规划及用途等,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

1.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十)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的股利分配规划,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股利分配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二、最近三年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2,210,010股之后的股本总额442,622,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

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1,020,410股之后的股本总额341,564,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903,177股之后的股本总额341,777,0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2021年度13,278.6963,443.3120.93%
2020年度17,078.2463,417.0326.93%
2019年度8,544.4338,746.1322.05%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38,901.36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202.16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7%

公司的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扣除分红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在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中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发生,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3.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资金使用规划及用途等,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将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

1.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八)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九)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的股利分配规划,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股利分配执行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规划第一条所列各项因素,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二)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第二条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4、假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500.00万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5、假定不考虑限制性股票解锁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不考虑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即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44,483.29万股为基础,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10、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443.31万元、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058.30万元。假设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2021年度分别持平、上涨10%和下降10%三种情况。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假设1:假设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与2021年度持平
普通股股数(万股)44,495.2344,483.2948,983.29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3,443.3163,443.3163,443.31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55,058.3055,058.3055,058.3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284,230.44335,310.06335,310.06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335,310.06385,474.69485,474.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31.431.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31.431.41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1.241.241.23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1.241.241.23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20.58%17.60%17.21%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7.86%15.28%14.93%
假设2:假设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与2021年度上涨10%
普通股股数(万股)44,495.2344,483.2948,983.29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3,443.3169,787.6569,787.65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55,058.3060,564.1360,564.13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284,230.44335,310.06335,310.06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335,310.06391,819.02491,819.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31.571.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31.571.56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1.241.361.35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1.241.361.35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20.58%19.20%18.77%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7.86%16.66%16.29%
假设3:假设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与2021年度下降10%
普通股股数(万股)44,495.2344,483.2948,983.29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3,443.3157,098.9857,098.98
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万元)55,058.3049,552.4749,552.47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284,230.44335,310.06335,310.06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335,310.06379,130.36479,13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31.281.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31.281.27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1.241.111.10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1.241.111.10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20.58%15.98%15.62%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7.86%13.87%13.56%

注:上述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大幅提高,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作为国内POCT的龙头企业之一,专业从事快速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制造、营销及服务。公司“立足中国,面向全球”进行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公司通过内生性业务的扩张拉动业绩持续快速的增长,同时透过外延式的并购引进技术和渠道布局,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业务组合和领先优势。公司丰富的产品线、完善的业务组合,通过供应链、营销体系等层面的纵向整合和横向共享实现战略协同效应,有效抵御单一细分业务、单一市场的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能最大程度的捕捉市场机会。一方面通过本次募投项目进一步提升免疫胶体金、免疫荧光等技术平台的智能化与自动化生产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免疫胶体金、免疫荧光等技术平台上游原料的前瞻布局,解决“卡脖子”问题。同时,上游原料及下游试剂产品的一体化生产有助于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中长期生产经营规划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保证产品管线的推陈出新,从而提升业务的张力。公司目前在广州、深圳、美国圣地亚哥等地设立了研发基地。截至2021年底,公司研发人员共有831人,均为拥有生物化学、临床医学、微电子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研发投入强度和研发团队实力均位居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是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自检型快速诊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该实验室的建设标志着公司在POCT领域的技术水平已处于国内领先的位置。公司多项产品通过了美国FDA现场考核认可,也是国内少数POCT产品大规模出口到准入门槛极高的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优势,不断完善核心人才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2、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现有产品线品类拓展与新技术平台开发升级“双轨并行”的研发策略,多年稳步提高在研发能力建设和新品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公司现有免疫胶体金技术平台、免疫荧光技术平台、生物原材料平台、电化学技术平台、干式生化技术平台、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分子诊断技术平台、病理诊断技术平台和仪器技术平台。依托上述九大技术平台,公司形成了心脑血管疾病、炎症、传染病、毒检(药物滥用)、优生优育等检验领域的丰富产品线,是同行业中技术平台最多、产品线最为丰富的公司之一。

3、市场储备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2020年的数据分析,从全球角度看,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494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669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7.88%。到2025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将达到1,219亿美元,2020-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

12.75%。相较于国外成熟市场,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较晚,但受益于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逐步完善,我国体外诊断行业正迎来快速发展周期,成为医疗行业增长最快、发展最活跃的板块之一。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中国体外诊断市场从2016年的450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0年的1,075亿元人民币,到2025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将达到2,198亿元人民币,2020-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5.38%。中部及头部国产企业将和国际体外诊断巨头展开竞争,有望加速国产替代。

体外诊断行业上游的生物原料市场长期由外资生物巨头主导,但国产化进程加快明显。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体外诊断试剂原料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41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0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23%;预计到2025年,中国体外诊断试剂原料市场规模将达到228亿元,2020年至2025年预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01%,高于体外诊断市场整体增长水平。中国生物试剂原料行业处于持续增长的高景气赛道中,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强劲的增长潜力。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有效措施以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供货效率,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订单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效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加快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通过长期实践,在POCT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反应原理、产品标准、生产工艺和实践方面的经验。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在现有的免疫定量快速诊断技术平台、电化学技术平台、POCT仪器开发平台、生物原材料研发制备平台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新产品、加强

核心原材料的技术研发,并逐步增加对化学发光技术、分子诊断技术、生化技术的研发投入,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坚持新技术预研一代、开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政策,积极开展POCT新产品和生产工艺的研发工作,并积极推动新产品实现产业化。公司将依托自身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

(四)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高股东回报水平。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美、王继华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有所提高,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签章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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