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孚生物股票代码:300482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王继华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股权变动性质: 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李文美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股权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22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孚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李文美、王继华夫妇 |
上市公司、万孚生物
上市公司、万孚生物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第15号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姓名:李文美
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220104196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姓名:王继华
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2201041962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李文美、王继华夫妇二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文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万孚生物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公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未来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852,4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
若今后所持万孚生物的股份发生相关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股东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孚生物133,203,956股份,占万孚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38.87%;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孚生物150,663,708股份,占万孚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33.8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占万孚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5%。具体情况如下:
(一)王继华持股变动: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王继华女士 | 集中竞价 | 2019年11月15日-2020年4月28日 | 53.73 | 3,917,840 | 1.15 |
大宗交易 | 2020年1月6日- 2020年2月17日 | 52.79 | 2,218,000 | 0.65 | |
集中竞价 | 2020年6月17日- 2020年7月9日 | 92.88-99.21 | 3,417,725 | 1.00 | |
大宗交易 | 2021年6月7日 | 68.16 | 4,440,300 | 1.00 | |
大宗交易 | 2021年6月16日 | 65.30 | 4,440,300 | 1.00 | |
累计变动 | 4.80 |
(二)李文美持股变动: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李文美先生 | 集中竞价 | 2022年7月4日 | 41.99 | 1,201,200 | 0.27 |
累计变动 | 0.27 |
注:上述表格中变动股数和变动比例按照变动时点的总股本(剔除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时点的万孚生物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计算所得,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万孚生物150,663,708股份,占万孚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33.8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万孚生物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文美 王继华
日期:2022年7月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2215701联系人:华俊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
股票简称 | 万孚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48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李文美、王继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33,203,956股 持股比例: 38.8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9,635,365股 变动比例:5% 现持有数量:150,663,708股 持股比例:33.8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文美 王继华日期: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