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调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万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与海南众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标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四、关于确认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及新增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万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众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同比例对广东松山湖实业进行现金增资,公司对该笔追加投资进行关联交易追加确认。另根据广东松山湖实业未来发展规划,拟以现金按股权比例对广东松山湖实业有限公司同比例进行追加投资,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及新增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锦棋 | 李从东 | 段朝晖 |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