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_公司公告_万孚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李从东先生)述职报告-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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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2021年度独立董事(李从东先生)述职报告-报备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李从东先生)述职报告

自担任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以认真、勤恳、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五次股东大会会议。十次董事会会议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五次股东大会会议分别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和代为表决的情形。按照规定和要求,本人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投票同意

次数

投票反对

次数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

次数6 1 5 0 6 0 3 3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2021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年6月1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经销商和子公司订单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

确认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2021年9月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于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方案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2月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发表了《关

于确认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意见》、《关于修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会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召开工作和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工作。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战略发展问题进行探讨时,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中肯的建议,希望为公司决策提供帮助。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不定期走访公司,在利用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和高管进行沟通交流的过程中,

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的汇报,重点考察公司的生产经营、研究进展、市场分布、内控建设、财务真实性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个人的建议和看法,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持续关注各大媒体、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

2、持续关注公司“三会”召开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核

相关议案;会议召开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发表个人对议题的看法和建议,关注会议议题的规范性;会议召开后,跟踪各项议题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证监会和交易所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证

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

五、其他工作

1、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度,本人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从东先生2021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从东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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