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_公司公告_万孚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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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04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4日14:00在公司D座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继华女士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1人,代表股份210,616,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48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719,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62,896,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4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代理人)共298人,代表股份13,981,7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04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209,598,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0%;反对1,010,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9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242%;反对1,010,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86%;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09,532,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4%;反对1,065,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9%;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2,8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488%;反对1,065,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10%;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2%。

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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