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_公司公告_万孚生物: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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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孚生物: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2024年4月1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经销商和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4年5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4年6月1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年7月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2024年7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8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2024年10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4年12月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经过了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和执行情况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

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025年,监事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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